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博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,激发创新创业活力,满足产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,将人才集聚效益转化为经济发展效益,切实推进人才强区战略的实施,决定实施“颜山英才计划”。第十四条对入选的科技创新人才的支持措施: 1.全职在用人单位工作(指申报人选与申报单位签订4年以上全职劳动合同,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关系,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每年累计9个月以上),每人每年给予2万元人才津贴,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科研补助经费。第二十六条本办法中第14条、16条关于“颜山英才”科技创新人才、产业技能人才的支持政策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落实。